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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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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名称:国际教育交流中心

部门职责:

1.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我省外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制定学校对外交流的规章制度,编制学校外事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2.负责统筹和协调全校涉国(境)外交流活动,协助学校教学、科研部门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。

3.负责建立和发展学校与国(境)外高校、科研机构、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关系,拓展合作项目。

4.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的申报、设立及有关事项的协调。

5.负责海外引才引智以及来我校工作外国专家和教师的聘请、管理与服务。

6.负责因公出访团组出国(境)的审核、申报和相关工作。全校师生员工公派出国项目的组织申报与实施。

7.负责全校师生员工海外交流项目的统筹规划、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。

8.负责推进实施职业教育“走出去”相关项目,包括海外办学、“中文+职业技能”教育项目、鲁班工坊、中文工坊、海外实习基地建设等。负责对外汉语教学推广工作。

9.负责学校日常的外事接待工作及上级外事部门、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涉外工作。